开发区介绍
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准成立于2005年11月,总体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园区位于廊坊主城区东南部、廊坊母亲河―龙河流域沿岸,北侧毗邻市区主干道南外环路,东沿京山铁路,西临廊泊路,南接廊坊市快速路。
开发区地理位置图示
区位交通
廊坊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和首都经济圈的核心地带,素有“京津走廊上的明珠”之称,幅员面积6429平方公里。市区面积56平方公里,人口40万。廊坊距北京和天津中心区分别为40公里和60公里。在100公里的半径范围内,拥有两个国际机场、一个特大货运港口,距首都机场、天津机场70公里,距天津新港100公里。以龙河高新区为中心,以50公里为半径,拥有11条高速公路、5条高速铁路,还有正在规划中的京沪高速公路和京津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和京津塘城际高速铁路,形成了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网络。
廊坊市曾获得过“中国二十佳投资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等一批国家级荣誉,也是全国首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城市。
龙河高新区位于廊坊城区南部,紧邻市区。从京津塘廊坊出口10分钟内便可到达园区;京山铁路紧邻园区东侧,其货运站距园区仅0.5公里。
区位交通图
发展规划
在廊坊市生态型、园林式、现代化的总体定位基础上,龙河高新区将采用工业与生活并重的策略,注重整个开发区的活力,发展工作、居住和休闲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园区。
园区总体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规划分四个阶段开发实施:
第一期6.2平方公里作为启动区,以工业和公共设施为主;
第二期9.43平方公里,均衡发展发展余下的近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预留龙河以西地段和铁路沿线用地供铁路线扩充;
第三期6.86平方公里,开发园区东西两侧地区完成园区大外环以北主要地区的开发;
第四期6.37平方公里,向外延伸作为远期开发工业的预留地。
产业定位
发展方向:高新科技、现代制造、产业集聚、配套协调
主导产业:环保节能、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食品
辅助产业:现代服务业、物流配送、会展、职业教育
产业定位图
基础设施
拥有较为完备的道路、供水、排水、电力、天然气、热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1. 道路:园区主干道共长100公里,携以廊坊市南环和城区快速路,与廊坊市区形成了便捷的交通网络。
2. 供水:日供水能力15万吨。
3.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放模式,日处理污水能力8万吨。
4. 供电:区内由京津唐华北电网统一供电,并建有11万伏的变电站一座,总装机容量6.3万千伏安,可提供2个10千伏专线出口;中所11万伏变电站正在规划建设中,根据企业需求可以提供备用电源,实现双回路供电。
5. 供气:年供气量达4.5亿立方米。
6. 供热:采取集中供暖。
7. 通讯:通讯、宽带、有线电视线缆已延伸区内,随时可以接用。
其它配套情况:
1. 科研教育:廊坊市内有13个国家级科研机构、21所高等院校和20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东方大学城已有30多所高校入驻;同时,京津众多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为近在咫尺的廊坊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 金融服务:廊坊市内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在龙河高新区建立的资金使用平台能够为入园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3. 医疗设施:拥有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院和中国石油管道局中心医院三所国家三等甲级医院。
4. 酒店服务:市区内建有天都大酒店、国际饭店、龙信宾馆等一批四星级酒店。
5. 购物场所:拥有沃尔玛、华普、苏果、京客隆、明珠等多家大型超市。
6. 休闲娱乐:市区内拥有两家高尔夫球场,共计189洞;若干家综合健身中心,能够提供舒适运动空间。
入区流程
园区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管理服务协调委员会,对入区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服务”,实行“一站式办公、公示制收费”。从项目考察、论证、立项、审批、建设、土地征用等方面实行“一条龙服务”;对于项目的环评、选址、立项等相关手续一个月内办结;工商、税务登记、消防、技术监督等证照报批手续,在接到项目相关材料后一周内办结。
入区流程图
优惠政策
土地优惠政策
1.优惠的价格提供给投资者国有土地(也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量划拨),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标准厂房可以采取优惠价格出租、出让或多种方式合作。
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100%、第三到第五年的50%,由地方财政支持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2.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项目,或属于省级新产品、国家级专利产品,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科技部门认定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实际缴纳税额,前两年100%、第三到第五年的50%,由地方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3.个人所得税由地方财政直接奖励给个人,按企业年实际纳税额,免征3-10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行政事业性收费
属安次区地方的根据项目情况给予减免,市级以上的由园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
附:企业相关费用
一.工商登记及相关费用
| 1、企业法人代码证 | 245元 |
| 2、企业法人登记费 | 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 |
| 按0.4‰缴纳,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
| 3、公告费 | 内资:不超过400元 |
| 外资:3000元 |
| 4、营业登记费 | 3000元 |
| 5、印章刻制费 | 200元(含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
| 加急440元 |
| 6、土地证初始登记费 | 按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收取100元 |
| 按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出500平米加收40元 |
| 7、城镇土地使用金 | 1元/平方米/年 |
| 8、城市建设配套费 | 43.2元/建筑平米 |
| 9、建筑质量监察费 | 工程总造价的3‰ |
二.公用事业费
燃气费(注:廊坊地区供应燃气)
| 燃气 | 燃气接驳费 | 1200元/天/标准立方米 | 按报装日用量一次性计收 |
| 计量费 | 生产用气 | 1.7元/标准立方米 | 按月实际使用量计 |
电费(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电
度
电
价 | 用电时间 | 行业 | 1-10千伏 | 35千伏 | 35-110千伏 | 110-220千伏 |
尖 峰 | 18:00-21:00 | 非工业、普通工业 | 0.9237 | 0.9077 | ― | ― |
| 大工业 | 0.7007 | ― | 0.6767 | 0.6607 |
| 峰 | 8:00-11:00 | 非工业、普通工业 | 0.9137 | 0.8977 | ― | ― |
| 21:00-23:00 | 大工业 | 0.6327 | ― | 0.6147 | 0.6037 |
| 平 | 7:00-18:00 | 非工业、普通工业 | 0.5837 | 0.5737 | ― | ― |
| 11:00-18:00 | 大工业 | 0.4447 | ― | 0.4297 | 0.4197 |
| 谷 | 23:00-7:00 | 非工业、普通工业 | 0.2727 | 0.2687 | ― | ― |
| 大工业 | 0.2687 | ― | 0.2577 | 0.2477 |
基本 电费 | 最大需量 | 22.5元/千瓦时/月 |
| 变压器容量 | 15元/千伏安 |
注:免收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部分电价有:目录电价、纯目录电价、农网还贷基金、三峡基金库区基金、地方附加费。
自来水费
| 供水 | 管网建设基金 | 1000元/吨 | 按报装日用水量一次性计收 |
水
费 | 工业用 | 1.6元/吨 | 按每月实际使用量计 |
| 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 | 1.1元/吨 |
| 机关团体、大中专学校 | 1.2元/吨 |
| 饮食服务业、建筑业 | 2.2元/吨 |
| 居民业 | 1.00元/吨 |
特殊行业(洗浴、洗车 和纯净水、饮料、酿酒 生产及特殊制造业) | 3.00元/吨 |
邮电通讯费
| 邮 | 项目 | 办公电话 |
| 电 | 区内通话费 | 0.20元/首次3分钟+0.10元/分钟 |
| 通 | 基本月租费 | 30元/月 |
| 讯 | 电话初装费 | 158元/部 (一次性收取) |
| 费 | 中继线 | 100元/条 |
宽带网络
宽带 网络 | 网络 使用费 | 虚拟拨号 | 带宽 | 512K | 88元/40小时 |
| 1M | 200元/150小时 300元/200小时/月 |
| 专线 | 512K | 1000元/月 2880元/年 不限时 |
| 1M | 2000元/月 不限时 |
| 2M | 2500元/月 不限时 |
| 不限 | 3500元/月 不限时 |
供热
热
力 | 贴
费
| 工业用蒸汽 | 100000元/吨/小时 (1.3Mpa以下) | 按报装用量一次性计收,生产用气 |
采 暖 | 蒸汽采暖 | 30元/平方米(甲类建筑) | 按报装用量一次性计收,自建换热站 |
| 39元/平方米(乙类建筑) |
| 仪表费20000元/户 |
| 低温水采暖 | 50元/建筑平方米(甲类建筑) 65元/建筑平方米(乙类建筑) | |
| 高温水采暖 | 30元/建筑平方米(甲类建筑)39元/建筑平方米(乙类建筑) | |
使 用 费 | 工业用蒸汽 | 115元/吨蒸汽 | 按月实际用量计收 |
采 暖 | 蒸汽采暖 | 115元/吨蒸汽 | |
| 低温水采暖 | 16元/建筑平方米(居民采暖) 24元/建筑平方米(企事业单位) | 以室内净高度4米为限 超过4米的加价为30% |
| 高温水采暖 | 2.1元/万大卡 | 按吨蒸汽价折算 |
三.员工的福利
| 项目 | 缴纳标准(工资总额) |
| 合计 | 单位缴纳 | 个人缴纳 |
| 养老保险 | 28% | 20% | 8% |
| 医疗保险 | 9% | 7% | 2% |
| 工伤保险 | 0.5%-2% | 0.5-2% | ―― |
| 失业保险(尚未开办) | 3% | 2% | 1% |
| 生育保险(尚未开办) | 1%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