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升开发区集约化水平。做好开发区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争取将省级以上园区已建成面积和预留发展空间纳入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管理。针对开发区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和综合承载能力,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切实可行的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考核评估,对经评估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科学发展园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确需扩区的,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权限和程序,做好扩区申请和报批工作。积极推行“无地招商”,采取鼓励投资客商增资扩股,引导企业嫁接外资,鼓励外资并购原有企业等措施,有效解决新增土地不足、用地指标短缺的矛盾。 (二)进一步强化引导开发区科学发展的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科学发展园区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在科学规划、体制机制、土地利用、生态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树立30家先进典型,以此示范带动全省开发区发展。鼓励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生态工业园,争取烟台、日照开发区尽快通过国家生态工业园验收。继续推动区域环评和ISO认证工作,力争下半年所有开发区通过区域环评。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综合评价办法,在经济实力、涉外经济、高新技术、发展效益和管理效能五类指标基础上,增加土地集约利用、高附加值服务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指标权重,发挥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 (三)进一步把国别(地区)产业特色园工作推向深入。按照姜大明省长关于“加快国别工业园、产业园建设,引进龙头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要求,推动“区中园”改进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模式,促进产业集聚。下半年,在认真准备招商项目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区中园”分别赴美加、欧洲招商。推动一批“区中园”与跨国公司战略性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加强对开发区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工业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在开发区内研究设立一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现代物流园区。 (四)进一步推动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发展工作全面展开。认真学习和借鉴江苏南北挂钩合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开发区互动、共享、协作机制建设。在6对园区已签订合作发展协议的基础上,对优势互补性强、积极性高的东西开发区进行全面推动,争取到年底30家开发区建立联动合作关系,努力在项目转移、体制机制、人才交流、服务理念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组织一次西部开发区东部行活动,带领部分西部开发区赴东部先进开发区考察学习、交流经验、对接项目。 (五)进一步发挥国家特殊政策区的功能作用。继续推动保税物流园区政策宣讲活动,将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政策与企业的实际需求有效对接,争取过百家企业与青岛保税区开展保税物流业务合作。会同海关等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出口加工区加快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对即将放开的保税物流功能叠加政策,提前研究,做好物质和人才储备。探讨在内陆出口加工区设立虚拟海、空港的可行性,超前研究烟台出口加工区(A区)与烟台港区港联动问题。做好国家批准设立青岛保税港区的争取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的培训指导。拟组织召开全省开发区政策宣讲和建设发展经验交流会,邀请高水平专家学者到会讲座,研究分析我省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开发区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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