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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请问外籍人员在中国国内开展电子商务公司(销售服装)业务所需条件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 陈娟 200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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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请问外籍人员在中国国内开展电子商务公司(销售服装)业务所需条件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 |
| 回答: | 对于外籍人员在中国国内开展电子商务公司的事宜,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里属限制投资行业,对其中的操作细节,商务部于2004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在这里仅作方向性解答,具体到个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前述管理办法执行。 首先,外籍人员在中国国内开展电子商务,依然受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法等)调整; 其次,电子商务仅是商业投资的一种形式,无论是销售服装还是销售其他商品,只要符合《管理办法》的限制性或强制性规定即可; 最后,具体条件(比如批发或零售)与流程,依拟开办公司的需要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 |
| 标题: | 外国人在华开设西式快餐店有关问题 | 李伟 2008-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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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请问外国人想要在华开设类似肯德基一类的西式快餐店,中国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规定,需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 |
| 回答: |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餐饮业属于既不鼓励也不限制的产业,只要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不违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投资所在地的具体政策法规就可以了,而且在一些地区和城市可能还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请咨询项目拟投资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 | |
| 标题: | 货代无单放货的责任 | 邢波 2008-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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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您好! 我公司出口到南美一批汽车轮胎, 阿根廷买方租的船,合同中价格条款是FOB, 结算方式是D/P交单60天,但是我方在向银行交单后,一直没有得到买方货款,后来得知,货物已经被买方提走, 我想问一下,我应该起诉买方,还是目的港的货代呢? | |
| 回答: | 您好,感谢您对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的关注与支持,由于您提交的问题属于国际贸易相关的内容,我们推荐您访问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网站寻求专家建议,网址是:http://shangwutousu.mofcom.gov.cn/ 顺祝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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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港资属不属于三资企业中的一种? | 黄 2008-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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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港资属不属于三资企业中的一种? | |
| 回答: | 首先,港资属于外资。尽管三资企业法中均未作明确解释说明,但是实践中均如此操作,一直将港资作为外资对待。 其次,三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这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至于您所提到的港资企业是否属于三资企业,就要看其是否满足上述三资企业的条件了。 | |
| 标题: | 个人工作室投资合作注意事项 | 小莫 2008-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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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我们是广西的一家工作室,想了解一下投资方面的问题。 一家国外企业在中国的分公司看中了我们的简易项目计划书,他要求我先将有关项目的所有材料寄到他们公司。我想知道这样是不是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样符合投资程序吗?我该怎样做才能谈好这个项目的投资问题和保证项目安全呢?期待专家的指点。谢谢! | |
| 回答: | 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投资程序中合作双方的具体洽谈事宜未作相关规定,不宜也无必要作此方面的规定,因此谈不到是否符合投资程序的问题。 实践操作中,合作双方就具体的合作事宜洽谈的方式多种多样,不能一概而论,就本问题而言,若您的项目计划具有较高的秘密性,核心技术比较先进,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则提交全部资料给对方显然是存在风险的。我们建议,您可以将所有不涉及技术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如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合作内容、项目开发背景、项目所具有的优势、项目的独创性、投资预算、市场前景等,如对方提出的要求涉及技术及商业秘密,则告知对方这种资料的敏感性,对方若为正规投资者,应理解并支持您的这种考虑,若强行索要,则表明对方或不懂得此种国际商业惯例,缺乏基本商业道德,或干脆另有目的。 另外您也可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向其他客户推销您的项目,以免因专注于一家而导致急于求成。总之,有风险,请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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